关于广东省委机关幼儿院收费的公示

我院《广东省收费许可证》的有效期截止至2017年3月15日,根据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规定,不再颁发新的收费许可证。我院的相关收费仍是按照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15年9月25日规定的标准(穗价[2012]233号)执行,现公示如下:

 

广东省委机关幼儿院收费公示一览表

序号

收费项目

计算单位

收费标准(元)

批准机关及文号

备注

1

保教费

(省一级)

全日制保教费

元/人.月

865

穗价【2012】233号

寒暑假留园在平时基础上上浮50%

2

伙食费

全日制伙食费

(不含晚餐)

元/人.天

18

 

按照幼儿实际出勤天数收取

全日制伙食费

(含晚餐)

元/人.天

23

 

3

托管费

元/人.天

10

穗价【2012】233号

全日制幼儿园受家长委托,周一至周五闭园后16:30至19:00时对在园幼儿提供托管服务的可收取,其中16:30至17:00时免托管费。

4

代收费

体检费

 

按时收取

 

按照卫生部门规定统一组织在园幼儿定期体检

其他代收费

 

按实收取

 

 

投诉监督电话:12358    

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监制

 

咨询电话:020-8718422

 

 

广东省委机关幼儿院

2018年1月10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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